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南山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一)目前在南山区外就读的南山户籍学生。
(二)目前在南山区外就读的符合入读我区公办学校条件的非南山户籍学生,且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购房(限住宅类房产)。
提醒:按照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住房学位锁定政策执行。受理对象用以申请转学插班学位的房屋地址须未被锁定。
二、申请时间
2023年7月11日9:00—7月13日18:00。
三、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家长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
四、录取原则
(一)按《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2020版)》(已不再验核计划生育信息,取消独生子女加分)进行积分排序录取,优先安排目前在南山区外就读的南山户籍学生。
(二)因转插学位异常紧张,所有转学插班申请均不保证就近安排和能被录取。
(三)非南山户籍学生,若学校无空余学位将不予以录取和统筹安排。
五、所需材料
(一)户籍、住房、社保等相关转学插班材料及要求按照《南山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申请指南(供家长阅读)》(详见“南山教育在线”,http://www.szns.edu.cn/)的要求提供。
(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国家学籍卡(无国家学籍的港澳籍学生由原学校开具就读证明)。
提醒:转学插班报名完成后,学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验,学校初验合格的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网审核。
六、录取及注册时间
(一)7月30日15:00后,家长可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查询转学插班录取结果。
(二)相关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通知申请人到校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七、温馨提醒
(一)转学插班若未被录取,不影响申请人在原学校就读的权益。
(二)按照省、市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三)根据深圳市中考政策相关要求,没有深圳市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补录或中职类学校注册入学(深圳市中考相关政策可登陆“深圳招考网”进行查询)。因此,不建议随迁子女申请初中转学插班。
(四)本市初中就读学生须从初一年级第一学期起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三年学籍是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指标生的必备条件之一。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学生报名指标生,须从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再享有指标生报名资格)。因此,初中阶段转学插班请家长慎重考虑。
(五)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相关学校,也可拨打南山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26486070,招生监督投诉电话:26486225。
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23年7月10日